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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民大病保险可二次报销?如何申报?市医保局清楚回应
[浏览次数:221 次] [更新时间:2020-11-8]

长江日报-长江网8月12日讯(记者杨荣峰)大病保险可以进行二次报销?近日,网上一则讲解二次报销的短视频,引发百万网友观看,不少网友通过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留言核实:武汉市的城乡居民医保大病报销是否也可以申请二次报销。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武汉医保二次报销是一站式的,无需申请即可享受相关政策。

“网上看了个视频,说医保二次报销,在有的城市报销需要另外单独申请,有的城市直接可一站式报销,不知道武汉的医保是哪一种?”近日,市民杨先生在网上看到一个视频,视频中介绍,医保是可以二次报销的,市民在定点医院看病,可以用医保实时结算报销,但如果自费金额超过一定额度,市民就可以使用大病医疗保险再进行二次报销。

他在武汉城市留言板留言询问:武汉的医保二次报销是不是一站式的?

对此,市医疗保障局回复称,武汉市的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无需市民提出申请,市民使用医保时,医保报费系统将自动计算大病保险报销费用,由保险公司直接拨付到参保人社保卡金融账户中。

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武汉市已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均同时参加大病医保或大额医保保险。

据介绍,一个保险年度内,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年度医保政策范围内总费用超过基本医保支付限额(24万)后,由大额保险按比例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普通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在1个年度内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超过1.2万以上部分分段按比例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编辑:张玲】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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